百相网

搜索
查看: 141|回复: 0

厦门市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办理指南

[复制链接]

2

主题

5

帖子

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
发表于 2023-4-10 09: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那么要如何办理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

1、曾为犯过法律相关条例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二)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1、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3、居民住宅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距离学校、幼儿园周边距离不低于200米,测量方法为设立的娱乐场所与学校、幼儿园两者间距以正大门为测算点,按照步行交通走向,最近距离学校、幼儿园不得低于200米。) ;
5、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7、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8、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9、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设立场所

1、城区歌舞娱乐场所的最低使用面积标准为200平方米,KTV包厢最低使用面积标准为8平方米,按人均2平方米核定消费者人数(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农村地区歌舞娱乐场所的最低使用面积标准为150平方米,KTV包厢最低使用面积标准为8平方米,按人均2平方米核定容纳消费者人数(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2、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规定。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申请表
3、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5、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6、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7、授权委托书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说明:
1.实地检查时,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歌舞娱乐场所核查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证明材料”。
2.文化行政部门对娱乐场所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情况进行核查时,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3.以上材料申请人线上提交,审核通过后,因档案必须留存纸质原件,请申请人将纸质原件邮寄至“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办事指南》所列材料清单
办理结果:受理决定书
二、现场勘察、审查公示、社会听证
办理人:审查人员
办理时限:23工作日
审查标准: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条第三款;
2.《文化部关于印发《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03]31号);
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十条
办理结果:勘察意见、公示书
三、审查
办理人:审查人员
办理时限:2工作日
审查标准: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2.《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
办理结果:
提出初审意见,转入决定环节。
四、决定
办理人:首席代表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2.《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
办理结果:
决定书、《娱乐经营许可证》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关注公众号“厦门速办宝”,了解更多厦门办事指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百相网

GMT+8, 2024-12-22 20:58 , Processed in 0.06803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